一汽/上汽供应商旷达科技易主,实控人将套现2.22亿元
关键词: 旷达科技 股份协议转让 控制权变更 株洲启创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月4日,旷达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标志着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宜取得重要进展。
据悉,旷达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沈介良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1,83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转让价格为5.39元/股,交易价款合计2,219,789,739.09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还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
此前,该控制权变更事项已先后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批准及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复。此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转让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完备性核对,并对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出具的《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73号)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旷达科技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沈介良将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株洲启创,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