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里叶IPO被“狙击”的真相
2026年3月16日,天眼查数据公布了一份开庭公告,公告显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为电子”)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对上海傅里叶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傅里叶半导体”)提起了诉讼。该案件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已定于2026年04月27日开庭,案号为(2025)沪73知民初195号。
这一案件立刻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其原因在于:被告傅里叶半导体于开庭公告发布的前一天才刚刚通过了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聆讯。而依照行业惯例,港股IPO的企业在通过上市聆讯后,通常只剩下1-2个月左右的冲刺时间来完成一系列关键上市流程,在此期间,资本市场对于拟上市企业的任何重大诉讼、监管事项或经营风险都极为敏感,都有可能影响其对企业的价值评估和投资信心。因此,这一诉讼案件发生的时间点正处于傅里叶半导体登陆港股市场过程中最为脆弱的窗口期,对傅里叶半导体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与之伴随而来的还有舆论对艾为电子是否在故意针对傅里叶半导体,恶意发起“上市专利狙击”的质疑。
针对上述情况,爱集微知识产权部门对该案件的基础背景进行了调查,发现实际上艾为电子早在2025年7月28日就已经对傅里叶半导体提起了这起专利侵权诉讼,而天眼查在2026年3月16日公布的则是上海知产法院针对该案件发出了开庭传票,并确定了开庭时间的消息,而不是起诉的时间发生在这一天。因此一些媒体所认为的“傅里叶半导体通过港交所聆讯的次日,艾为电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的解读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
进一步分析涉案专利的公开信息,爱集微知识产权部门发现艾为电子与傅里叶半导体早在2024年时就已经在开展专利上的攻防战。本次案件的涉案专利ZL201810038898.X于2018年1月16日申请,2020年4月21日获授权,2024年5月17日被傅里叶半导体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在2024年11月28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决维持有效。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本次专利侵权诉讼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迹可循。
此外,傅里叶半导体在其招股书第189页中也对这起诉讼的情况进行了十分详尽的披露,进一步将两家公司最初发生纠葛的时间前推到了2023年8月,具体内容如下图内容所示:

结合上述招股书中披露的案件的基本信息以及涉案专利的情况,我们可以清晰地绘制出艾为电子和傅里叶半导体整个知识产权纠纷的来龙去脉:
1、2020年4月21日,艾为电子的涉案专利ZL201810038898.X获授权;
2、2023年8月22日,艾为电子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认为傅里叶半导体的3款产品侵犯了ZL201810038898.X的专利权,并索赔总计1050万元;
3、2024年5月17日,傅里叶半导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ZL201810038898.X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4、2024年1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案专利ZL201810038898.X做出了“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5、2025年3月5日,傅里叶半导体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2025年7月28日,艾为电子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傅里叶半导体的相同产品再次提交了相同的诉讼请求;
7、2025年12月2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行政判决驳回傅里叶半导体起诉,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决定有效;
8、2026年1月7日,傅里叶半导体针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2026年3月1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出开庭传票,定于4月27日开庭审理。
综上所述,艾为电子与傅里叶半导体的专利纠纷始于2023年8月,期间双方历经侵权起诉、撤诉、再起诉、专利无效、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上诉等多个回合的交手,至今已经过两年半的时间。因此,一些舆论认为艾为电子故意针对傅里叶半导体,在后者上市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上恶意发起专利狙击行为的论述是缺乏事实依据的。